1 概述 本规程规定了谷物冷却机的基本构成与分类,应用原理与功能,配置要求,应用条件,操作与管理、注意事项等技术要求和处理原则。 石家庄冷库 本规程适用于配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浅圆仓、高大平房仓、立筒仓和其他粮仓中散装储存的各类原粮(包括糙米和豆类及油料)、非粉类成品粮的冷却通风储藏。 石家庄冷库 2 引用规范、规程和标准 石家庄冷库 2.1 原商业部制订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 2.2 原商业部制订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2.3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粮情电子检测分析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试行)》 2.4 国家粮食储备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制订的《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2.5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浅圆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2.6 国家粮食储备局制订的《高大平房仓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2.7 机械行业标准JB/T8899-1999 谷物冷却机 2.8 原粮食部制订的《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办法》 3 谷物冷却机的基本构成与分类 3.1 谷物冷却机是一种可移动的制冷调湿通风机组,由制冷系统、温湿度调控系统和送风系统组成。主要部件有通风机、冷凝器、蒸发器、压缩机、膨胀阀、后加热装置、控制装置和可移动机架及防护板等。 石家庄冷库 3.2 按通风机所在位置,可将谷物冷却机分为前置式或后置式两种类型。 前置式谷物冷却机是指通风机的位置设置在蒸发器前,具有调湿范围较宽、适应气候能力较强的优点。 后置式谷物冷却机是指通风机的位置设置在蒸发器后,具有相对节能的优点,但环境相对湿度较低时,控湿性能稍差。 3.3 按谷物冷却机制冷量KW(0℃/30℃)划分,可将谷物冷却机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制冷量在100KW以上的为大型机,50KW~100KW的为中型机,50KW以下的为小型机。 石家庄冷库 3.4 谷物冷却机的附件包括软管和流量调节阀等。 3.4.1 软管:谷物冷却机与风道、或风道与风道连接的扩散管与收缩管。 3.4.2 流量调节阀:一台谷物冷却机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风道送风时,在送风分叉管上设置的流量调节装置。 4 谷物冷却机的应用原理与功能 石家庄冷库 4.1 应用原理 外界空气在通风机产生的压力差作用下,经过滤网进入蒸发器,通过热交换被冷却,后加热装置将被冷却空气的相对湿度降低到设定要求,再通过送风管道和空气分配器进入粮堆,从而降低粮堆温度、控制粮堆湿度,达到低温控湿储粮的目的。 4.2 功能 谷物冷却机具有保持水分冷却通风、降低水分冷却通风和调质冷却通风三种功能。 4.2.1 保持水分冷却通风 通过合理分段调控送入粮堆冷却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在保持储粮水分的前提下,降低储粮温度。 4.2.2 降低水分冷却通风 石家庄冷库 将送入粮堆冷却空气的相对湿度调节到低于被冷却粮食水分的相对平衡湿度,在降低储粮温度的同时适当降低储粮水分。 4.2.3 调质冷却通风 对水分过低的储粮,适当调高送入粮堆冷却空气的相对湿度,将储粮水分调整到符合保鲜和加工的要求。 5 谷物冷却机的配置要求 5.1 谷物冷却机必须具备冷却粮食需要的风压、风量及相应的冷却能力,并能满足低温储粮对降温速度的要求。 5.2 储粮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冷却通风作业量和初冷与复冷作业完成时间要求,按照仓型、储粮数量和气候条件合理选定机型,并根据选定机型的冷却处理能力(吨粮/24小时),计算本单位应配置的机器数量。 5.3 谷物冷却机的配置宜“一机一口”,即一台谷物冷却机只连接一个主风道进风口。谷物冷却机不允许串联使用。 5.4 根据不同仓型和采用常规储粮方法安全储粮的难易程度,配备谷物冷却机的仓型优先顺序为浅圆仓、高大平房仓、立筒仓、其它粮仓;粮种优先顺序为稻谷或糙米(大米)、玉米、小麦、其它粮种。 石家庄冷库 6 谷物冷却机的应用条件 6.1 谷物冷却机送风网、空气分配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主风道内设有多个支风道,支风道以全开孔式空气分配器为好。 6.2 应优先选择具有一定隔热保冷、防潮隔湿和结构坚固的仓房。 6.3 必须配备能准确迅速检测储粮温度和水分及粮仓进风口内冷却空气的温、湿度的检测设备。 6.4 谷物冷却机应放置在建筑物的背阴处或北侧平整结实的地面上,避免阳光直射,并保证冷凝水排水通畅。 石家庄冷库 6.5 供电系统线路应符合谷物冷却机的动力负荷要求,并按照有关电气安装规范配置,保证电气接地完好、可靠。配电箱中应安装专用电度表和配备自动保护装置。 7 冷却通风储粮的操作与管理 7.1 冷却通风前的准备 7.1.1 根据仓房类型、粮食品种、数量、粮堆体积、风网布置、冷却作业要求等计算出冷却通风所需通风量、单位通风量,据此合理确定该仓应配用谷物冷却机的大、中、小类型和数量。 石家庄冷库 7.1.2 将谷物冷却机移动到使用地点,平稳摆放和有效固定后,检查设备各联接部位无松动和损坏,压缩机润滑油和制冷剂储液罐观察口液位是否符合设备运行启动要求。 7.1.3 用送风管连接谷物冷却机冷气出口与仓房风道入口,确保接口部位及风管不漏气。如采用硬风管连接,其重量不能由设备的出风口承载。 7.1.4 在谷物冷却机上的U形管内注入冷水到规定位置,并检查冷凝水管是否畅通。 7.1.5 在送风管道与仓房进风口的硬性联接处布设入仓冷空气温、湿度检查孔和检测装置。 石家庄冷库 7.1.6 检查风网系统是否畅通,计算风网总阻力。并在空气分配器上方布置若干粮食水分检测固定取样点。 7.1.7 打开仓房门窗和排气口,便于粮堆中热空气顺畅排出,减少通风时仓体的压力载荷。 7.1.8 检查粮情测控系统是否符合《粮情电子检测分析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 7.1.9 测定通风前粮温、仓温、储粮水分和大气的温度、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7.1.10 检查风机转向 7.1.10.1 点动启动设备并立即停机检查电机风扇叶轮转向是否正确。 7.1.10.2 发现风机反转,应更换电源引进线上的两个相位,不允许调整谷物冷却机内部的电源相位。 7.2 操作与管理 7.2.1 多台谷物冷却机同时使用时,应逐台启动,待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严禁同时启动。 7.2.2 启动 7.2.2.1 合上总开关,打开紧急关车键盘或按钮。 7.2.2.2 按使用要求预热谷物冷却机。 7.2.2.3 预热完成后, 根据储粮种类、温度、水分、储存目的、储存期限和谷物冷却机经济运行的特点,设定前温(通过蒸发器冷却空气温度)和后温(通过后加热装置后的谷物冷却机出风口冷却空气温度),设定及计算方法参见附录1。设定后,按下启动键,启动谷物冷却机。 石家庄冷库 7.2.3 使用后加热装置升温控湿时,应优先使用余热加热,并按需设定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 7.3 冷却通风过程中的检测项目和要求 7.3.1 冷却通风过程应定时检测入仓冷风的温、湿度,发现与设定温度的差值大于1℃或与设定湿度差值大于3%时,应及时调整矫正。 石家庄冷库 7.3.2 在冷却通风过程中要定时对储粮温度、水分进行检测。有代表性的部位,如原始最高、最低粮温(水分)处、可能的通风死角区、杂质聚集区等也应设点取样检测。 7.3.3 必要时要对粮堆表面的表观风速进行定时检测。 7.4 检测粮食水分、温度的间隔时间和结束冷却通风的条件 7.4.1 保持水分冷却通风 7.4.1.1 每12小时测定一次温度;至少每24小时分层定点检测一次水分。在采用分阶段控湿冷却时,每个阶段通风结束后整仓检测一次。 石家庄冷库 7.4.1.2 当平均粮温已降到设定值,粮堆冷却界面已移出粮堆上层,粮堆温度梯度≤1℃/米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冷却通风。 7.4.2 降低水分冷却通风 7.4.2.1 每12小时测定一次温度;每12小时分层定点取样检测一次水分。 7.4.2.2 在确保冷却效果的同时,通过控制送入冷风的相对湿度(一般设定值为相对湿度75%),在一定范围内降低储粮水分。一般被冷却的粮食原始水分不宜超过16%。 石家庄冷库 7.4.2.3 当储粮温度和粮堆水分达到设定值(不得超过低温安全储存水分值)、粮堆温度梯度≤1℃/米粮层厚度、粮堆水分梯度≤0.5%水分/米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降水冷却通风。同时对整仓粮食水分取样检测一次。 7.4.3 调质冷却通风 7.4.3.1 调质冷却通风的增水量不应超过低温安全储粮水分的范围,应在粮食加工前进行。 7.4.3.2 每12小时至少测定一次温度;根据调质要求,每隔8~12小时分层定点测定一次水分,在采用分阶段控湿冷却时,每个阶段通风结束后整仓检测一次。 7.4.3.3 粮堆温度、水分达到设定值(不得超过低温安全储藏水分值),粮堆温度梯度≤1℃/米粮层厚度、粮堆水分梯度≤0.5%水分/米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调质冷却通风。同时对整仓粮食水分取样检测一次。 7.5 冷却通风的作业要求 石家庄冷库 7.5.1 新粮入库后应在两周内完成初冷作业,必要时粮食入库与冷却通风作业同时进行。 7.5.2 对每年需冷却储藏的粮食,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库的初冷作业。对单仓的冷却作业时间一般在两周以内完成为宜。 7.5.3 对发热粮或偏高水分粮要及时进行冷却通风降温处理。 7.5.4 在粮仓较大,现有谷物冷却机不能一次完成冷却时,也可采用仓内粮食分区、分段冷却通风降温的作业方式。 7.5.5 尽量选择有利的气候条件或时机进行冷却通风。对全年储存的粮食,可在入夏之前进行冷却作业,密闭蓄冷通过高温季节后,再于入秋前后进行复冷作业;也可在秋冬季节或春季配合利用自然低温条件进行机械通风降温,在进入夏季之前、储粮温度回升后再使用谷物冷却机进行降温处理。石家庄冷库 7.5.6 应用谷物冷却机对粮堆进行冷却通风,一般安全水分粮初次冷却作业应将粮温降低到12~13℃,偏高水分粮应将粮温降低到10~12℃,在粮温回升到17~20℃左右时可进行复冷作业。 7.5.7 低温储粮的温度和安全水分是相对的,它将随当地气候环境条件、仓型与储粮条件、粮食含水量的大小及经济上的可行性而变化,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储粮特点和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储粮温度指标和安全水分。 7.6 冷却通风结束后的管理 石家庄冷库 7.6.1 关闭门窗和排气口,用防潮、隔热、密封物料及时堵塞风道口,做好粮堆的隔热保冷和密封防潮工作。 7.6.2 卸下谷物冷却机,按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检修、保养和防腐处理,妥善保管。 7.6.3 按附录2的方法评估本次冷却通风作业的单位能耗,并按附录3的格式详细填写作业记录卡。 7.6.4 冷却通风系统的机械和电器使用管理,按原粮食部《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 注意事项 8.1 谷物冷却机启动后,要密切注意其工作状况,并按照控制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8.2 设备运行中要对制冷剂与压缩机润滑油回流、冷凝水排放、供给电源的电压、电流、送出冷风的温度、湿度、流量,通风机或出风口自动风门的开闭,风压和过滤垫及仓库门窗或其他排气口的开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石家庄冷库 8.3 自动停机或报警时,应先停机查清原因,故障排除后再重新启动;当通风作业时机器显示温、湿度、压力异常或电机温度过高、设备振动剧烈或出现油、汽泄露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不允许在运转时对设备进行修理;停机后与再启动之间最少间隔10分钟。 8.4 应经常检查蒸发器冷凝水排水管的排水情况,严防管路堵塞和冷凝水被吹入送风管道内,排出的冷凝水应引入排水沟道内。 石家庄冷库 8.5 严禁向粮堆内送入高于粮温的热空气,以防粮食结露和霉变。 8.6. 通风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粮仓顶部或墙壁由于仓房排热不畅而发生结露。 9 对操作管理人员的要求 9.1 谷物冷却机的操作管理人员 石家庄冷库 9.2 在设备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使用时严格按照该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要求进行冷却通风作业。 10 附 则 10.1 本规程由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解释。 10.2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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